2024年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教师招聘公告(80名)
广宁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到肇庆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下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2)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见《广宁县2024年赴肇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其他说明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7.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3月13日至200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13日8:30至2024年3月19日17:30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进行网络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