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教师招聘公告(160名)
广宁县2023年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职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广宁县2023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工作方案》,我县定于2023年3月16- 17日到肇庆学院设点招聘教职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共160名,详见《广宁县2023年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校医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护理等专业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校医除外)。
5.2021年、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含)以上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2:30-5:00
2.现场报名地点:肇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4.面谈、签约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谈、签约。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到招聘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宁县2023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校医除外)。
5.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按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考生。
(三)资格审核及确定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1.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