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2022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2022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韶关市武江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韶关市武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面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面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受理范围
武江区户籍、武江区居住的市外和省外人员,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网报时间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五、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由武江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体检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体检办。
医院地址:风度南路(步行街)117号三楼。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4月21日(周六、日上班),上午8:00——11:30。
第二阶段:6月15日-6月24日(周六、日上班),上午8:00——11:30。
体检时由本人携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双面打印)及身份证空腹前往医院办理有关体检手续,医院体检报告作为辅助材料,现场认定时,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为准。(体检具体要求见附件5)
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为:2021年4月26-27日、第二阶段为:6月28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街道沐阳东路8号威尼国际广场3楼。
咨询电话:0751-8153378。
现场确认审核资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证明,即《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七)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在认定审核通过后,与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放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交至本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韶关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您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入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提醒如下:
1.进入大厅前,请您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场所打卡粤康码、行程卡,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工作,通过“行程卡粤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佩戴好口罩”三合一验证后方可进入大厅,排队人员较多时请不要插队和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分流调度。
2.外省市来韶人员进入区政务服务大厅需出示14天内落地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带*号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的落地核酸阴性证明。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区政务服务大厅需出示24小时内落地核酸阴性证明。
3.有“粤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体温异常(≥37.3℃)、不规范佩戴口罩”等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4.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保持1米间距,在等候区隔位就座,不随意走动、聚集,做到即办即走,减少停留时间。
(二)韶关市武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1-8153378。
(三)普通话培训测试事宜,请联系韶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0751-6927602。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