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2018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省陆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请示陆丰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职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广东省陆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专业要求:专业代码参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电子投档形式,应聘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9日17:30前将填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广东省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Lfjyrsg@163.com(邮件主题名称为:姓名-毕业院校-岗位代码,如:陈某某-哈尔滨师范大学-LS1801)。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广东省陆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按要求申请报考。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1: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1:哈尔滨师范大学(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时间2:2018年4月22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2:长春师范大学(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时间3:2018年4月23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3:吉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时间4: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4:辽宁师范大学(具体地点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由应聘者自行选择以上合适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招聘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在录入报名信息时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3.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
4.报考人员属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当天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地点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表。
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面试现场提交审核。
2、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拟聘候选人。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候选人出现成绩并列时,主考官的评分高者确定为入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依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陆丰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3)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0000元补助并提供住房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按照本地区现行的薪酬标准,每月财政增加特殊津贴1000元。
(5)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21147;
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0660-8822661。
附件: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