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教师招聘公告(38名)
2021年汕尾市城区赴四川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汕尾市城区关于贯彻落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人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我区决定到四川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区委党校等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汕尾市城区赴四川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2021年普通高等院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城区关于贯彻落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实施意见》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按规定标准发放人才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的考生需将《2021年汕尾市城区赴四川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下称《报名表》,附件3)连同证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分别报考。报考区委党校岗位的发至:swcqdx2021@163.com;报考新城中学、汕尾中学、田家炳中学、捷胜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发至swshjs@126.com。
(二)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2021年4月3日9:00至4日16:00;
2.现场报名:2021年4月6日9:00—11:00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2021年4月9日9:00—11:00在陕西师范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现场报名后将适时组织现场面试,请网络报名的考生务必携带证件原件提前到达现场报名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三)所需材料
报考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后一并上报审核。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现场报名结束后,将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现场面试,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手机畅通,提前到达现场报名地点。
面试主要测试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语言表达等综合表现,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六、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纳入编制管理。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4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五)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周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考试。
(六)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七)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八)报考年龄要求以本次公告报名首日(即2021年4月3日)时为准。
(九)本次招聘自公告报名首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1年7月3日,岗位招满即止;现场招聘结束后,未招满的昂岗位仍接受网络报名,再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十)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560588288,邵老师(汕尾市城区人社局事业股);
考试咨询电话:13184853999,何老师(汕尾市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1年汕尾市城区赴四川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2.2021年汕尾市城区赴陕西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3.2021年汕尾市城区赴四川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