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南澳县后宅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根据《关于印发<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机编办〔2019〕11号)有关规定,南澳县后宅镇中心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共15名,主要从事幼儿园幼儿教学等工作。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7.需持有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最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8.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3)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招考由南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分别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和“南澳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再递补。
(三)统一招录,统一聘用原则。由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相关的管理制度。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幼儿园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日9:00至2022年1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tnayszp2021/),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00起。
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扉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证书的,需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和报名系统公告,请考生及时留意。所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澳县后宅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人选。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说课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共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问答5分钟)。
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一)体检
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澳县教育局栏目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标准按照《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2019〕11号)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南澳县教育局,电话:0754-86805217;
监督部门:南澳县纪委监委驻南澳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电话:0754-86802422。
南澳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