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教师招聘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外出公开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金平教育行列,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到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平教育简介
金平区位于著名的滨海城市汕头。这里,一年四季,海浪轻舞,鸥鸟飞翔,百花倚翠。这里,有中西合璧的百年骑楼,得风气之先的百年名校,闻名中外的潮菜、潮人、潮文化,是汕头百载商埠的发祥地、近现代文化的源头。金平区区域总面积108.7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3万,是汕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和重要的工业、科技基地。
全区目前共有中小学112所,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区内名校星罗棋布,是汕头市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区域。享誉海内外的粤东最高学府汕头大学、广东省以色列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均坐落在金平。
金平区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5万元的安家费,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的安家费,优先安排入住区内公租房并在个人发展上给予重点培养和倾斜。试用期和工作年限达到一定年限的,经考核合格的,优先提拔使用。热烈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到金平从教!
金平,将给您最美的教育人生和发展天地!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市金平区2020年招聘新教师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金平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经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附件4)。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20年招聘新教师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linping@stjpedu.net。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招聘当日到现场核查原件。
2.时间和地点:
(1)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东北高师院校联合供需洽谈会(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3)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场。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20年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
4.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6.属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凡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20年8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学科需求表和职位表(附件1、2)
七、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确定拟聘人选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方式:说课。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八、签订协议
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招聘职位安排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选择学校的先后顺序。确定聘用学校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回汕头办理相关手续后由聘用学校寄回毕业生院校。在通知时间内未能到现场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学科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九、有关网址
1.金平区人民政府金平区教育局频道
http://zwgk.shantou.gov.cn/jpjyj/zwgk/jpzwgk.shtml?catecode=gkzn
2.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
十、联系部门、监督方式
1.联系部门:金平区教育局 0754—86727988、88625359
2.监督部门:金平区人社局 0754—88329275
附件: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2020年招聘新教师学科需求表.xlsx
附件4:汕金府办〔2017〕52号-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doc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