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教师招聘公告【35人】
2019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35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17〕16号)精神,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定于5月11日在广州市举办“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组织市属和区县事业单位参加此次招聘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潮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潮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6:00。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二楼丽晶殿。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组织实施面试的单位负责。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按用人单位要求现场填写相关报名表;
(四)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为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签订承诺书。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