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教师招聘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河浦中学因工作需要,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招聘河浦中学教师两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必须有一方为师范类专业)。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报名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详见《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和活动地点
(一)时间:2019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 00―下午17:00
(二)地点:汕头市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濠江区教育局负责。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为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报考人员为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六、其他事项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不影响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濠江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我区事业单位相应工作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7374617(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4-873755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附件:
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