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0名)
关于2024年饶平县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饶平县教育系统定于2024年3月22日赴华南师范大学参加“春风送暖促就业——华南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师范与综合类专场招聘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
详见附件1《2024年饶平县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其中饶平县第二中学实验学校引进人才使用该校事业编制;其他学校引进人才使用县直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事业编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7)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8)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本科学士为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2日后出生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潮州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本市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①网络预报名:2024年3月15日9:00—3月21日15:00
②现场报名:2024年3月22日(周五)9:00-15:00
2.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西区田径场。
3.报名办法:本次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预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彩色PDF版,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pjyrc@126.com(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复审时将进行复核)。
网络预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3月22日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请带齐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4年饶平县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
(4)个人简历(含个人在校学习期间和工作成效材料);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承诺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书;
(8)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考学历成绩单;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
(10)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往届毕业生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考核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可免试认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就读高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报考人员需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上所需材料现场报名者提供相应的纸质原件。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考核通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网络预报名的于2024年3月22日前以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反馈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3.发放考核通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考核通知,考核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核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直接业务考核由评委组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面谈,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并结合应聘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面谈当天22:00前向应聘人员告知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计算
直接业务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同一岗位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按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考核。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签订协议
招聘单位对考核合格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一步审查,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按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进一步审查无误后与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无法及时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先签订临时协议);往届毕业生签订临时协议。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按入职介绍信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招聘岗位如出现空缺,经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协商,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进行递补调剂。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数。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7506252
监督投诉电话:0768-7502153
附件:
附件1:2024年饶平县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饶平县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饶平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