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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关于2025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5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西附属楼(从邗江区教育局西小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签署相关承诺书。

3.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5年4月26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5月11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_2025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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