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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红桥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5年4月红桥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红桥幼儿园是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建立的公办幼儿园,先后获得扬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市“绿色学校”、市“平安校园示范校”、市“卫生保健合格园”等荣誉称号。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幼儿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4、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聘单位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幼儿教师2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121.43.142.91:8082/h6mpr6bagl/login),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4月22日-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22日-4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

2025年4月23日-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采用网上支付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4)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121.43.142.91:8082/h6mpr6bagl/login,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通过短信的形式提醒参加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阅,请在笔试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对考生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考核内容: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基本素养,以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要求应聘者自选课题、设定年龄段为7周岁以下、自备教具现场执教一节教学活动。应聘者需提供教案,时间为10分钟。

(2)基本功考核

基本功考核包括弹唱、说、跳、画,有特殊才艺的可同时展示。

①弹唱(幼儿歌曲弹唱)

应聘者在规定的弹唱曲目中抽签,经5分钟准备后现场弹唱。要求旋律准确、歌唱流畅、弹唱和谐,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

②说(讲故事)

应聘者自备故事,要求故事内容生动有趣,适合幼儿倾听和理解。且用普通话讲述故事,时间为3分钟。

③跳(跳舞)

应聘者自行准备舞蹈内容并进行现场表演。要求设计合理,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选手自备音乐和道具,时间为3分钟。

④画(绘画)

应聘者根据提供的主题进行绘画,作品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教育价值。应聘者自备绘画工具,时间为6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综合成绩。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可在综合成绩上加1分,加分不可累计,至多加1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0514-87262007。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报名审核);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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