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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9-12-23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温瓯教政〔2019〕363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赴温州大学招聘2020届普通高校师范类

优秀毕业生公告(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瓯海区教育局、瓯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赴温州大学公开招聘2020届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1. 2020届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 2020届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前两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30%);3. 2020届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温大2020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40%);5.浙师大2020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体育专业除外);6.“211”“双一流”高校2020届浙江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7.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0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毕业生;8.浙江省内高校获国家奖学金的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9.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0届国家免费师范生;10.2020届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11. 2020届温大、浙师大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12. 2020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二、招聘名额

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0名(见附件1);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35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身份,管理方式、福利待遇与事业编制相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 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温州大学“瓯海招聘会”(二)于2019年12月28(周六)举行,招聘信息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事先公布。

2.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初步考核人选。

(1)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温州大学南校区,12月28日9:00-15:00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本科综合成绩证明、专科毕业生综合考评成绩证明等各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沟通、面谈。与报考者进行沟通、面谈。

(3) 确定初步考核人选。于12月28日15:00-17:00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其中报名条件第5类至第11类人员可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并通知相关对象。

3. 资格复审。对初步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

4.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

5. 组织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采取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模式,采用百分制。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考核前准备45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问题,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net;温州大学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wzu.edu.cn/。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77-88525725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赴温大提前招聘(第二批)2020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2. 报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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