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公告
关于龙湾区2021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打造“温州东部教育高地”发展战略和“未来教育创新区”,根据《龙湾区(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温龙政办发〔2017〕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共20名,其中职高专业教师3名,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10名。选调岗位详见《龙湾区2021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教龄满五年,具备岗位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4.年龄条件:省特级教师、功勋老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年龄45周岁以下;其他类型的优秀骨干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5.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三、待遇福利
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及待遇根据《龙湾区(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温龙政办发〔2017〕91号)执行:
1.人才类别:
(1)第一类人才。指省特级教师;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第二类人才。指省功勋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3)第三类人才。指正高级职称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4)第四类人才。指具有博士学位,且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研究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明显的教育教学成果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5)第五类人才。指市骨干教师、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三坛”骨干教师等,或是经教育部门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2.安家奖励。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落地后,在我区中小学校担任一线工作的(名校长担任校长岗位、名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岗位的),按照人才类别依次给予第一、二、三、四类人才每人最高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20万元安家奖励。
3.住房保障。按照《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等有关人才住房保障文件,为引进人才额外提供专项购房优惠、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租赁等政策支持。
服务年限及其他方面优惠政策和待遇按温龙政办发〔2017〕9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6月5日,报名电子材料(见附件3)打包发至435222317@qq.com。
五、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对象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按实际报名人数及需求来确定,第四、五类教育人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名额,在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学科间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六、考核程序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经材料审核后,不再进行考核。其余人员需参加选调考核,考核形式、内容由龙湾区教育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或相当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及岗位需求计划,直接确定为选调入围对象;其他人员根据考核成绩,分学科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fw.lwedu.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引进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咨询电话: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监督举报电话:55878873(纪检监察)
附件:1.龙湾区2021年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21年龙湾区公开选调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4.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