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幼儿教师招聘(第一批)公告
浙江省仙居县赴江西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第一批)公告
为满足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仙居县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第一批)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本次仙居县公开招聘城区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46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
序号 | 单位 | 计划岗位数 | 专业要求 |
1 | 仙居县中心幼儿园分园 | 5 | 学前教育(或学前教育方向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艺术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 |
2 | 仙居县实验幼儿园分园 | 11 | |
3 | 仙居县迎晖幼儿园分园 | 15 | |
4 | 仙居县春晖幼儿园分园 | 15 |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3.面向2023年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大专学历的年龄在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③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周二)上午8:30-12:00。
(3)报名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创业大楼四楼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仙居县2023年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需粘贴照片);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约无法提供的对象需写说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生证明;
(6)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同时需提供所有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3.考试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①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45分钟,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技能展示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内容统一规定),模拟上课10分钟,技能展示5分钟(唱跳画弹自选一项;乐器除钢琴外其他自带;舞蹈和唱歌配乐由考生自带U盘,U盘仅存储考试曲目;现场绘画材料自备,绘画主题现场统一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入围但放弃面试的,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签约录用
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签约)。签约人员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签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6时,在截止时间前放弃签约的,相关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逾期未签约的视作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同2023年新教师招聘一起进行。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四、其他说明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继续实行劳务派遣,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2.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薪酬总量按照仙居县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纳入实名制管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可在县内同类幼儿园之间正常流动。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符合仙居县人才奖励条件的,经人才认定、绩效考核后享受相应待遇。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仙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仙居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9372171、89372172。
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