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衢州江山市教师招聘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学段 |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数 |
1 | 城区高中 | 政治 | 1 |
2 | 城区初中 | 社政 | 4 |
合计 | 5 |
注:招聘计划中的学段设置、学科设置和招聘计划数可根据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浙江省内优秀教师,户籍不限。江山市在职教师和江山市2020年新入职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三)在浙江省内学校任教已满5年教龄;
(四)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8月14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岁以内(1974年8月14日后出生);
(五)具有与招聘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应聘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拔尖人才、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2)荣获县(市、区)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须和招聘学科相符);
(3)荣获地市级教育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的;
(4)荣获县(市、区)级模范班主任、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或县(市、区)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19日,其中:
8月14日至8月17日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有意向考生须登陆网址https://dd.jsform.com/f/5f2127f5a987b579dff99e46或扫描(长按识别)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8月18日至8月19日为现场报名,已完成网上报考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递交报名表(附件1),审核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5号),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面试
所有报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入围体检的对象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和政审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政审考察的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中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享受相应的市人才政策。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三)聘用人员不服从江山市教育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四)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其它事项
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见习期一年,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或提出辞职。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江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4071670、4965212;
江山市教育局咨询科室:二楼208室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网址:
https://dd.jsform.com/f/5f2127f5a987b579dff99e46
本次招聘由江山市教育局会同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