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43名)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4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内毕业生);
第二类:国(境)外高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毕业生[含2020年9月1日后毕业未就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第三类:现在鄞州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任教的非编教师[以公告发布之日(含)宁波市数字编办综合应用平台“编外在职”入库人员为准];
第四类:曾获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人员。
鄞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年龄要求199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第三、四类招聘对象及未就业择业期内毕业生);
(五)鄞州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人事代理制教师(以鄞州区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公司双方确认的定向服务人员名单为准),可按所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类别、指标数、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步骤
(一)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自4月13日-4月15日(每天8:30--20:00报名通道开放),通过扫描二维码,按提示要求选择招聘岗位并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即表示报名成功。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