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63名)
象山教育局发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高中教育类别职位的除外,下同)。其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取得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解除聘任合同。
3.在2022年4月1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22年4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全国36所高校、部属师范大学、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具体高校名称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第一段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户籍、生源不限;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户籍、生源不限:①本硕专业方向一致;②本科为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③全国36所高校、部属师范大学、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可以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2.截止2022年4月1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三、招聘计划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