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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丽教人202404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规划需要,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融合京师特质、浙丽特色的十二制(小学至高中)高品质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坐落于“汇山水之神,秀聚人文之精粹”的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秀山路,总投资约12亿元,占地面积约235亩,办学规模为120个班级,5820个学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240401

小学数学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小学数学相关专业

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任教经历的教师。

240402

初中语文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初中语文相关专业

240403

初中数学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初中数学相关专业

240404

高中语文

2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语文相关专业

240405

高中数学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数学相关专业

240406

高中英语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英语相关专业

240407

高中政治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政治相关专业

240408

高中地理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地理相关专业

240409

高中物理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物理相关专业

240410

高中化学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高中化学相关专业

240411

初中心理健康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初中心理健康相关专业

具有三年及以上心理健康相关工作经历,且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

注:《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任教经历的教师(其中初中心理健康岗位需具有三年及以上心理健康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高级教师)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初中心理健康岗位还需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否则不予报考;

5.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公众号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2024年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链接网址:https://eduhr.bnuedu.com/20240318

报名材料需上传至https://www.wjx.cn/vm/ri1Vwrm.aspx。

报考岗位所需上传到报名链接网址中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教证明、重要荣誉证书、《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等,不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不能清晰反映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丽水教育网、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布。

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商丽水市教育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试讲前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组织。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讲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用网上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部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部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试讲。试讲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方式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试具体通知详见丽水教育网、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试讲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丽水市直公办学校教师薪酬标准。

2.聘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3.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同时享受学校餐补。

六、注意事项

1.丽水市内在编教师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予以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5.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3.咨询电话:冯老师:0578-2991699。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专业目录.docx

附件3:从教经历证明(模板).docxdocx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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