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丽水市教师招聘公告(23名)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丽教人2020第25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教人〔2019〕65号)的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10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共23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研究生毕业(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双一流大学本科(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专业或师范类专业)2021年毕业生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
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师范类本科2021年毕业生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并取得综合成绩在年段前50%或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4.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1年毕业生或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并取得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20%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资格。
5.丽水市户籍省外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1年毕业生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并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出生时间)要求:本科学历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在聘用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和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自2020年11月17日起开始报名,报名网址:http://183.247.238.213:8081/,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23日16时止(报名二维码见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