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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招聘公告(19名)

发布时间:2023-03-3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招引公告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办学规划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面向全国招引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融合京师特质、浙丽特色的十二制(小学至高中)高品质现代化公办学校。学校坐落于“汇山水之神,秀聚人文之精粹”的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秀山路,总投资约12亿元,占地面积约235亩,办学规模为120个班级(其中小学36个班、初中36个班、高中48个班),可提供5820个学位,计划2023年9月义务教育阶段招生,2024年9月高中阶段招生。

学校整体布局高端大气灵动现代,熔铸了京师独特的文化元素和浙江鞍山书院建筑元素,突出现代艺术美学与育人文化深度交融。学校建有创新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劳动基地、风雨操场、宿舍楼、师生餐厅等大型设施。各楼宇间建有风雨连廊,相互连通,有机衔接。5G无线网络、智慧校园全校覆盖。教师周转房、大型地下停车场、充电桩一应俱全,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一流环境。

“木铎金声,滋兰树蕙”。北师大丽水实验学校秉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紧密依托北师大的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的办学经验,扎根浙丽文化沃土,以“人、爱、创新”为核心价值,以“欲栽大木柱长天”为办学理念,传承“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教书育人在细微处,学生成长在活动中”的教育策略,践行“为学生终身发展和美好生活奠基”的育人目标,尊重差异、提供选择、因材施教、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广博学识、独立人格、创新精神的现代公民。

学校传承北师大文化形成学校博雅文化,构建以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核心的“5+1”博雅课程体系,落实五育并举,培养学生成为“博学博艺博爱、雅趣雅言雅行”的博雅学子。

在北师大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丽水市政府及丽水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未来的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必将成为丽水市的标杆学校,城市名片,浙西南一流名校。

开天下英才之门,筑学校锦绣前程。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诚邀全国各地优秀骨干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成就你的教育梦想,携手共创学校辉煌的明天!

二、招引岗位计划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1

小学语文教师

6

硕研及以上

小学语文教师相关专业

符合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

初中语文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初中语文教师相关专业

3

小学数学教师

3

硕研及以上

小学数学教师相关专业

4

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相关专业

5

中小学科学(生物)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科学(生物)教师相关专业

6

中小学科学(地理)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科学(地理)教师相关专业

7

中小学科学(物理)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科学(物理)教师相关专业

8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相关专业

9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相关专业

10

中小学音乐教师

2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音乐教师相关专业

11

中小学美术教师

1

硕研及以上

中小学美术教师相关专业

注:《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招引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招引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5.参加应聘的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

7.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基教”公众号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月8日0点——4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链接网址:https://eduhr.bnuedu.com/20230301

完成报名后,考生应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上传至https://www.wjx.top/vm/miV0xKd.aspx,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计划备注要求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不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不能清晰反映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和北师大“京师基教”公众号上同步公布、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同时北师大将通过“京师基教”公众号短信息通知。

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 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试讲前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试讲。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分为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三个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4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

2.试讲:试讲地点在丽水,试讲采用现场模拟上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时间20分钟。试讲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试讲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计算),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选。

3.综合面试:采用网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教师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丽水市教育局网站、“京师基教”公众号公告、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参加应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丽水市直公办学校教师薪酬标准。

2.聘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3.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同时享受学校餐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丽水市内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5.本次招引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3.咨询电话:冯老师13337609775(微信同号)

雷老师13587197169(微信同号)

办公室电话:0578-2991128;0578-2990595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招引专业目录》.docx

附件2: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附件2: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doc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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