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30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引才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教人〔2019〕65号)有关规定,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面向全国高校等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9所直属学校公开招引教育人才共30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教育人才计划》(附件1)。
二、引才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引才范围、对象
1.研究生毕业(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或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为丽水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他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且综合成绩在年段前50%或取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资格的人员。
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且综合成绩在年段前50%。
4.普通高校师范类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且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20%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资格。
5.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师范类或康复类,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医学康复类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且综合成绩在年段前50%。
6.思政相关专业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且综合成绩在年段前60%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引才条件
参加引才人员除具备引才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出生时间)要求:本科学历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在聘用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取得相应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师范类“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研究生及以上报考人员,允许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5.本次引才不适用于市内人才流动,包括调离本市后重新引进的教育人才。
三、引才办法
本次引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3日11:30为止(扫二维码或到电脑端地址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