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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丽水龙泉市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专任教师和保健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19日之后出生),保育员年龄要求48周岁以内(1971年8月19日之后出生)。

5.已在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教育局620会议室(龙泉市华楼街399号)。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一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泉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同放弃报名。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2.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5确定面试对象,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五)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政府网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笔试、面试)前14天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笔试、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笔试、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考试(笔试、面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咨询电话:龙泉市教育局0578-7763767、7763727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xls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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