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龙泉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龙委办〔20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新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和职数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长期为龙泉教育事业服务的决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3.引进职数、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龙泉市公开引进2019年新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引进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
2.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场馆;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2019年龙泉市公开引进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时现场报名时,请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描“2019龙泉教育引进”二维码,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有关信息须与报名表一致。
现场报名时请持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学科相应报名点报名,通过现场初试和资格审核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料审核后,必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料审核完成后(2018年12月1日12时许)组织方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达面试场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面试
1.时间:2018年12月1日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进行(面试室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内容根据各学科特点确定,面试时间最长不超过15分钟,考生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考察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将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上述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三、其它事项
1.引进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幼儿教师(男性)职位,若引进人数不足,其职数追加给幼儿教师职位。
4.引进人员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本公告由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111727、0578-7763727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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