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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0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6年赴高校第一批人才引进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联合开展2026年人才引进事业编制教师工作。

一、引进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对象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独立学院、教学点,下同)或OS排名前50名以上层次高校毕业的2026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或“双一流”建设高校;

2.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2026届毕业生或C9联盟高校2026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师范类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如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师范类专业本科2026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70%;

4.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的师范类专业本科2026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4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以上相当层次的荣誉。

二、引进计划(共114人)

岗位1所有人员均可选岗;岗位2仅毕业生1类可选岗。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用校园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暂不开放。

1.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00-17:3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2.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00-16:3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3.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00-18: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二)考试

经资格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报名后当日或次日。

2.考试地点:校内。

3.考试形式: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的淘汰。

(三)签约

根据学校岗位数与考生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学校将考试入围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荣誉证书等原件提交给教育局。

(四)体检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引进时一并进行体检、考核。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QS高校排名以毕业年度为准。

3.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且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延期转正,报到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0579-87101243;

0579-86468266。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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