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20名)
永康市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联合开展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它条件
招聘对象分骨干教师和优秀毕业生两类,应分别具备对应的招聘条件。
骨干教师应持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县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县级教坛新苗、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优秀毕业生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省重点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50名及以上层次高校毕业的2025届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2.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2025届毕业生或C9联盟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
3.师范类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如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70%;
4.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的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4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
6.“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2025届毕业生;
7.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或独立学院)及以上层次的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5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8.毕业3年内的省重点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50名及以上层次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职业教育专业课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9.毕业3年内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
10.毕业3年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40%,或曾获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二、提前批招聘计划 (共120人)
高中合计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