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金华永康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71名)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2024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
3.“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较强师范类院校设立的“精英班”等同(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等师范类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
4.“双一流”建设高校非师范类的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获学业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的。
5.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或独立学院)及以上层次的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职业教育引进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类限制),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师范毕业生,本科所学专业为高考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专业,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特殊教育条件放宽至普通本科生源,其他条件不变)(此政策仅适用于2024届毕业生。)
7.美术、音乐学科引进条件放宽至: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部分艺术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
(三)非2024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毕业5年内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以入学当年的高校层次确定)和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需为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入学当年的高校层次确定,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限制),且满足2024届毕业生1-4条相应引进条件的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等相当荣誉的在聘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科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县级教坛新秀、县级名师名校长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科县级教坛新苗、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满足非2024届毕业生条件第2-3条的优秀教师不受引进岗位及数量限制。
二、引进计划 (共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