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3-11-1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磐安县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二)
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和前期招聘情况,决定面向全国选聘9名中小学教师,均纳入事业编制。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具体岗位、人数、所学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以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anan.gov.cn/)“人事信息”栏“考试招录”板块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选聘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能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4.学历、荣誉要求(符合其中一项):(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或本科为一段线录取专业);(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一段线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4)浙江省内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5)浙江师范大学“学子英才”;(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所学专业对口(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不限)。暂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6.户籍要求:不限。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二维码完成信息填报,填写内容确保与《磐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二)》(附件2)一致。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