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50名)
根据婺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择优招聘50名编制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要求及数量详见附件1《婺城区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
(二)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金华实验中学、金华四中教育集团(含长湖湾校区)、金华五中教育集团(含成美校区)、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金师附小教育集团(含凤山校区)、环城小学教育集团(含长湖湾校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婺城小学(含白沙校区)及区内其他重点学校,心理健康岗位面向区内千人以上规模学校,学前教育岗位面向区内公办幼儿园,具体聘用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入围考生进行自主选岗。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或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录取专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5.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7.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8.其他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并取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可先提供参评证明);
9.2024年毕业的国外本科及以上考生,要求毕业学校为QS排名前100,且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专业需相近或相符。
中职专业课、心理健康、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放宽到非师范类,要求专业对口;舞蹈专业可选择报考音乐教师岗位,音乐、美术专业可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其他要求同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3年11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扫描识别下方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名,按照系统要求以PDF格式上传各类材料,主要包括⑴身份证;⑵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打印签名后扫描上传),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⑷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师范类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⑸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