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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报备员额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3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报备员额公开招聘公告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前身是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金华城乡建设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东阳学院基础上组建,2003年4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校。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校名暂定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8月,学校举办者变更,办学体制改为国有民办。2022年6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首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浙中金义都市区,坐落在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美誉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现下设9个学院,在校生1.5万余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篮球馆、田径场、文体中心、图书馆和各类生活设施,校园信息化条件优良。

现因学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计划招聘8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情见《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报备员额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8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8日后出生);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师德素养,爱岗敬业,廉洁从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适应高校相应岗位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4.户籍不限。

5.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报备员额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以上相关材料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1月18日。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须材料用PDF格式以“岗位编号+姓名+手机号码”的命名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c@zjgsdx.edu.cn。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其中1个岗位。仅报名不选择岗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广厦大学对报考人员组织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逾期作放弃处理,不再受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1.考试组织: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百分制,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安排

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主要采用采取试讲或书面作答进行,具体的测试内容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入围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岗位工作能力等进行考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列入体检。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选择岗位。

1.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为报备员额身份的教职工,其服务期约定不少于5年。若离职,则按照规定退出报备员额。

三、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https://www.dyrcsc.cn/)。

2.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3.本次报备员额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79-86669820

4.本公告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委改革办、市人社局、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共同研究决定。

联系人:傅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9-86668895、0579-86668878(人事处)

附件1: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报备员额公开招聘计划.docx

附件2: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报备员额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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