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南湖教育对优质师资的需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社会法治 | 合计 |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小学部) | 2 | 2 | 1 | 5 | ||
嘉兴市实验小学 | 2 | 1 | 3 | |||
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 | 2 | 2 | ||||
嘉兴市辅成教育集团 | 1 | 1 | 2 | |||
嘉兴市南湖区东栅中心小学 | 1 | 1 |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中心小学 | 1 | 1 | ||||
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 1 | 1 | 2 | |||
嘉兴市秀州中学初中部 | 1 | 1 | 2 | |||
合计 | 8 | 6 | 1 | 2 | 1 | 18 |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2021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总计18人,其中初中 4人、小学14人,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师范类,专业对口,其中中学社会法治教师要求历史、政治、地理专业毕业;中小学科学教师要求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中学英语教师要求英语专业毕业。
3.大学期间曾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师范类专场招聘会指定展位(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浙江师范大学以外的学生进校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附件2),进校时出示纸质版申请表(建议多备几份)。门口将查验近14天行程卡、浙江省健康绿码、查验学生身份(学生证+身份证)、测量体温。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得入校。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含生源地)(附件3),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如无可暂不提供);
(4)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定于2020年11月21日下午13:30--15:00在浙江师范大学指定教室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合格分为65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完成须上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8801。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嘉兴市南湖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
3.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13日
2020年嘉兴市南湖区部分学校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