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1982年,隶属枣庄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学校为视、听、弱三类障碍学生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占地44亩,建筑面积12800平米。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枣庄市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首批特殊教育教学示范化学校、枣庄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市级精神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是枣庄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定点单位。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经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引进8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4人,音乐专业教师1人、美术专业教师1人,舞蹈专业教师1人,信息技术专业教师1人,合计8人。

二、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详见《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1;5.所有岗位均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按照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枣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aozhua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仅限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枣庄市外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名师、教学能手、特级教师相关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发送houzonglian@163.com(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学科+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语文+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③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需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计划取消。

1.现场资格审核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

地点: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枣庄市新城区兴教路166号)

2.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用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

(5)荣誉证书(仅限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枣庄市外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名师、教学能手、特级教师相关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枣庄市教育局与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包括技能测试(部分专业)、问题答辩和模拟讲课,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舞蹈教师的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在课程理念、教师道德修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业务素养,以及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岗位面试总成绩并列的,第一组(特教教师岗位和教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组)按模拟讲课成绩;第二组(综合岗位组,即音乐教师岗位、舞蹈教师岗位、美术教师岗位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成立考察小组,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合格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向组织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教育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侯宗连

电子邮箱:houzonglian@163.com

联系电话:0632-8790177

          

附件:

1: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xls

2: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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