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教师招聘简章
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29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8月19日前取得;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30-8月20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9日11:00-8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6:00
2.方式
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上传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8月20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凡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或者作退费处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的定向或者非定向岗位。
核减、取消、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峄城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和查询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8月2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ycqjyjadmin@zz.shandong.cn,并拨打0632-771602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缴费后,可在缴费时间截止之前登陆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待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仅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政策人员按规定执行。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在峄城区政务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体局发放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峄城区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峄城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632-7716029
附件:1.2021年枣庄市峄城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