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
2020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精神,顺利做好省属高校德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0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今年全省一共有来自9个高校的224名德州生源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报考2020年研究生人员),具体生源信息可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就业网查询。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全市13个县(市、区)共提供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235个,具体就业单位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公布招聘方案时提供。公开招聘的分专业计划数和各县(市、区)招聘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招聘组织形式
分为“双向选择”招聘和专场招聘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双向选择”招聘阶段:各县(市、区)于6月15日之前在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政府网站)公布招聘方案,6月20日至7月20日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联系,德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也可以主动与意向的县(市、区)取得联系,双方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双方达成就业意向以后,在招聘专业计划指标内完成网上签约。按照优先性和唯一性原则,一旦签约后,不再允许毕业生参与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
第二阶段为专场招聘阶段:7月底之前,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完成招聘计划的县(市、区)和没有完成网上签约的德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参加专场招聘会。通过专场招聘会,确保为每一位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与空缺岗位专业一致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无县(市、区)与其签约的情况,由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县(市、区)剩余岗位计划情况,统一进行岗位调配。有关(市、区)按照约定的顺序依次选人,每次选择1人签订协议,直至所有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完成签约。
四、考察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其他受聘人员也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七、其他
做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322432。
附件:1.2020年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及各县市区联系方式.xls
2020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试讲防疫要求.docx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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