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4年盟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锡林郭勒盟2024年盟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盟战略,聚焦“五大任务”和科技“突围”工程,围绕我盟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需要,加快聚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锡署发〔2022〕133号)有关规定,决定为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60人(列入事业编制),其中,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50人(岗位见附件1);重点产业领域引进10人(岗位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不含)至2006年5月16日(含)期间出生;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5月16日(不含)以后出生。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职称条件和其他条件。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5.毕业院校及学历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所属2所中学引进岗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学历学位证俱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俱全);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限毕业院校。
(2)锡林郭勒盟科技局、盟财政局、盟农牧局、盟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及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引进岗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俱全);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硕士(同时具有国内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海外高校本科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限毕业院校。
(3)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岗位: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不限毕业院校。
(4)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岗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俱全);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硕士(同时具有国内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海外高校本科学历);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限毕业院校。
6.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相关证书或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青团团籍的人员;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mpta.org.cn/)
3.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9:00至23日12:00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本次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之前,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6日9:00至23日17:00
3.资格初审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其中,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锡林郭勒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引进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盟教育局、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盟科技局、盟财政局、盟农牧局、盟应急管理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岗位资格初审工作。
4.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退回,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后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完成报名程序。
(三)笔试
1.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和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8:1(含)的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岗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其中,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负责实施本单位引进岗位笔试工作;锡林郭勒盟教育局、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岗位的笔试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其他引进岗位笔试工作。
3.笔试根据岗位特点命题进行测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无加分项。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谁初审、谁复审”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3.未进行笔试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4.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或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进行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2.根据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情况,采取专业水平测试、职业技能操作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测评。
3.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其中,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负责实施本单位引进岗位面试工作;盟教育局、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岗位的面试工作;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其他引进岗位面试工作。
4.面试后,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或未进行笔试的,按面试加试的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环节可递补一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3.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公示
将考察通过人员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mpta.org.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引进
1.拟引进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报考相关岗位人员未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2)办理引进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资格的。
2.引进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3.试用期。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经历为准),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
4.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引进资格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5.重点产业领域引进人才暂不指定具体单位,编制先列到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并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跟岗锻炼1至2年,后期根据我盟产业发展并结合人才的专业、职业特点调配至盟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跟岗锻炼时间包含在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工资待遇按盟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发放。调配到盟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后,人事关系随之转移。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组织实施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对引进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以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公布的排名为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仅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范围的人才。
(二)本次引进工作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可递补一次,其他环节不进行递补。
(三)本次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锡署发〔2022〕133号)及《关于修改完善〈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四)未尽事宜将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479-8275587(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咨询:0479-8230318(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24年盟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锡林郭勒盟2024年重点产业引进人才岗位表.xlsx
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