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青山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山区事业单位用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引进33人,具体如下:
1.本地专场招聘18名。其中青山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6人,青山区教育系统引进12人。
根据本公告的引进条件、方式及程序等规定,按照《包头市青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本地专场招聘)》选择岗位报名;
2. 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15名。具体要求和时间,详见本公告《包头市青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联合招聘会陕西师范大学站邀请函》及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赴陕西师范大学的通知(请考生关注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job.snnu.edu.cn/ )。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青山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学历条件和专业等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2.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人员:
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音乐专业岗位;
(5)包头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另需专业对口,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备注:考生需以主修学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不得以第二学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 报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包头市内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以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报考教育系统:包头市内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教职工和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7. 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根据自治区及包头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师范学院等高校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17日12:00开始至3月20日24:00截止。每人仅限报考本次招聘范围内的1个岗位。
2. 网络报名:通过扫描报考单位二维码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 时间:2023年3月21日8:30至17:00
2. 地点:包头市青少年发展中心2楼(青山区草原道6号,包头市第四医院对面)
3.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4)资格复审表(见附件);
(5)报考教育系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成绩单(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提供);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审核,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资格。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按照岗位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未达到面试测评最低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数。对紧缺急需人才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测评。
(四)面试测评
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测评,面试过程录音录像,采取现场亮分,满分为100分。
时间:2023年3月22日8:30
地点:包头市青少年发展中心2楼(青山区草原道6号,包头市第四医院对面)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系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测评分组进行,对于面试测评人员实际到场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
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教育系统应届毕业生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取消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引进人才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 受聘人员符合《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5. 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6.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机关事业单位:0472—3616435/3616431
教育系统:0472—3106108/3106109
监督举报电话:机关事业单位:0472—12380
教育系统:0472—3106312
本公告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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