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教师招聘简章(120名)
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名。具体情况详见《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在招聘岗位中划出4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15%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的高校毕业生,普通岗位的50%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户籍迁在区外院校的原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5.“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报名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8)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2.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sq.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http://epk.yyt56.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18日)。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3日9:00开始至6月5日17:00止;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8日9:00开始至6月11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由青山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简章预留的电话咨询。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使用本人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通过农行手机银行APP进行网上缴费,方式一:报考人员请下载“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并注册激活—右上角“扫一扫”,扫描缴费二维码(见附件)—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栏目中输入考生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无误后缴费;方式二:报考人员请下载“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并注册激活—首页—“全部”—“生活”—“生活缴费”—“更多”—选择“教育培训”—“考试报名费”(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缴费委托单位(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栏目中输入考生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无误后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缴费时间为6月3日至6月6日12:00;普通岗位缴费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2日12∶00。因报名期间工作量大,报名系统缴费状态变更会有延迟,请考生耐心等待,考生缴费成功与否以“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显示的缴费状态为准。缴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费和考试费,2020年毕业生报名费和考试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办理退费手续,所退费用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如笔试缺考将不予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时间截止后,“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考生可选择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需重新报名),普通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人员不再转岗。请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考生随时关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查看岗位变更公告。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50分。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知识135分。“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要求报考者“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3.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有关政策,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政策加分(保留1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
2.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工作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因故意隐瞒信息,在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转岗公告、笔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公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事宜、体检、考察以及人员递补等通知将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关于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递补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递补期间,时间比较紧,周期较短,请进入资格复审及笔、面试综合成绩接近入围的考生随时关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及时按公开招聘的统一要求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递补的体检、考察。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市、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
(四)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其他
(一)建立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针对疫情防控,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本简章由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2—3106108/3106109(青山区教育局)
2.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472-5171210(14747204470)
3.青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费和考试费缴费二维码.docx
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