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云南省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教育专项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创新教师招聘方式,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曲发〔2014〕19号)、《曲靖市“珠源人才计划”教育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曲党人才〔2021〕4号)、《关于<关于扩大“曲靖市珠源人才计划”教育人才专项引进对象范围的请示>的批复》精神,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拟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引进对象
(一)从指定高校1(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2(95所,见附件2)、指定高校3(36所,见附件3)2021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从指定高校4(36所,见附件4)、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宣威教育事业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均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引才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引才岗位学科相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英语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体育、体育与健康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信息技术、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视为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社会、道德与法治视为同一学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才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计划
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计划引进初中各学科教师31人、高中各学科教师39人,共计70人(详见附件5《云南省宣威市2022年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
注: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引进岗位计划数。
五、引进方式
(一)发布公告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报名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无效。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2年8月6日08:30至8月10日18:0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电子版《云南省宣威市2022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6);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电子照片;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认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请把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468809120@qq.com)(文件包命名方式为:报考学校名称+学段学科+本人姓名)。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1:2报考比例的,递减或取消引进计划,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三)资格审查
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审核后告知。
(四)笔试和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个科目,总分100分,每科50分。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即为笔试合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2.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引才岗位需求以不低于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该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在面试当天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则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引才岗位计划;面试人选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由三个步骤构成:
①抽签确定面试内容及顺序,15分钟准备时间。
②10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引才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面试成绩再并列,则重新组织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云南省宣威市2022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6)、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认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3.资格复审时,由应聘者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引才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应聘者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引才环节。
(六)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排查。体检到指定的宣威市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引才环节。
根据引才岗位要求,由主管部门和引才学校对应聘者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七)公示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选,经宣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八)办理录(聘)用手续
1.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初步引进人选报宣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会同宣威市委组织部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3.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宣威市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5.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者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
(九)纪律与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1.引才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由宣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进结果无效。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引进人员、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联系单位: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5.本公告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6.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7123686)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 云南省宣威市2022年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