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教师招聘方案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方案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园)有保障,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复兴街道中心幼儿园、复兴街道第二完全小学,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编制外教职工,特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信息的发布
(一)拟计划公开招聘4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计划表》。
(二)本次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户籍为曲靖市范围内的优先。
(二)专业岗位条件
复兴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和责任心。
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性格开朗、形象端庄大方、身体健康(符合在幼儿园工作健康条件)。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年龄35周岁以下,从事幼教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具有美术、舞蹈、音乐等专业特长者优先;
中心幼儿园保育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行为,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和责任心;
2.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幼儿工作经验者优先;
食堂炊事员:
1、熟悉食堂工作流程,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2、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好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较强的制度执行力。
保安(保洁):
1、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2、退役军人或具备兵役服役经历,具有保安经验者优先;
3、服从学校管理,具备较好的安全防范意识,较强的制度执行力。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编制外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复兴街道中心幼儿园一楼
(二)报考比例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
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若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及专业名称的,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的,则属填报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幼儿教师岗位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职人员报考须原单位同意。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
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报考人员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保证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缺证件原件,不能提供所缺原件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五、面试
本次编制外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以面试方式确定后续招聘人员。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5月17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宣威市复兴街道中心幼儿园一楼。
(二)面试组织实施
本次面试工作在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照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面试组织者提交《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规定递补一次,若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若学历相同则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问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内容:招聘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主要包含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设2个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设5名考官,由纪检监察人员从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中职及以上职称人员中抽配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官组确定后实行全封闭管理直至面试工作结束,负责面试题目的编制和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设1名主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从考官中指定。
(五)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4、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六)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5名面试考官打分,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和宣威市复兴街道中心学校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复兴街道中心学校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编制外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录(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资待遇
复兴街道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发放(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绩效);保育员和食堂炊事员岗位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发放(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绩效);保安岗位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每学年按照12个月计算发放(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绩效)。
复兴街道第二完全小学:食堂炊事员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保安(含保洁)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每学年按照12个月计算发放(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绩效)。
九、聘后管理
编制外聘用教职工聘后日常管理按照学校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劳动合同规定进行。
(一)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制外聘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制外聘用教职工协商续聘或解聘事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四)编制外聘用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当年度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下一年度自然解聘;
2.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五)编制外聘用教师未经学校同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未满1年赔偿违约金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录用除外。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中国共产党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复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宣威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复兴街道监察室负责监督,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复兴街道中心学校
高老师13577487300
李老师15987428840
监督电话:中国共产党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复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宣威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复兴街道监察室办公室0874-7122820
附件1: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doc
附件2: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计划表.doc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