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钦州市教师招聘公告(65名)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人才引进的工作部署,决定开展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紧缺人才6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招聘工作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两个点进行,在南宁师范大学招聘结束后,剩余的岗位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数请考生电话咨询或者留意钦州人才网发布的信息)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高校岗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市直中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放宽到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2021年以来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以上(一)(二)项2021年以来毕业的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包含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年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分别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