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经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12名,详见《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详情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之间(1984年8月18日〔含〕至2002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学士学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对应硕士学位。(详情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发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网址: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阜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xin.gov.cn),阜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fuxin.gov.cn)。公开招聘教师的其他信息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报名咨询电话: 0418-6323155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10时—8月22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网络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宽100像素、高12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报名者需上传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
(5)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需扫描后上传。
所填写的材料(报名登记表)制成PDF文件, 签名一律为手写签名。所有材料压缩后发送至电子信箱:发送邮件均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例如:初中数学+张xx)。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发送至: fxtpjszp@163.com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发送至: tpjyjszp@163.com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于8月31日—9月4日登录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对考生另行通知。考生认真阅读岗位信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资格初审后不再提供二次申报。
(注:阜新市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所招聘岗位不能兼报。)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9月7日登录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后果自负。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20年8月18日报名前扫下方二维码注册“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因未注册健康码和行程卡或信息不完善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