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阜新市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阜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阜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1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8人,详见《2020年阜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之间(1984年8月10日〔含〕至2002年8月10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也不得报名。

    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学士学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对应硕士学位及以上。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阜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xin.gov.cn);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fuxin.gov.cn),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8-6010055、6010080。

    (二)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采取网络诚信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jyj.acnew.cn/(8月10日8时30分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8月10日8时30分正式报名开始前,将对报名网站所有数据进行清除)。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2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宽100像素、高120像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另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8时30分至8月18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请考生报名成功后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时登录使用。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后果自负。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20年8月10日报名前扫下方二维码注册“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因未注册健康码和行程卡或信息不完善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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