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大东区教育系统编外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百姓需求,增加普惠入园学位,经大东区政府决定,在大东区教育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80人。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岗位人数 |
1 | 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分园 | 14 |
2 | 大东区教育局静美分园 | 19 |
3 | 大东区教育局和景幼儿园 | 18 |
4 | 大东区教育局和苑幼儿园 | 15 |
5 | 大东区教育局和睦幼儿园 | 14 |
合 计 | 80 |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人员,可由学校出具《在校学习证明》。并于2021年8月-9月正式毕业时上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未上交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四)具有幼儿学前教育课程教学和班级管理能力,善于与家长沟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五)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男身高1.60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六)往届毕业生需要具有普通话考核等级证书(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证书),2021应届毕业生可以2021年8月-9月正式毕业时上交(2年内取得有效)。
(七)有工作经验、有特长者优先录用;
(八)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过处罚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师范院校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双重方式。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报名者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8:30—11:30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8:00—17:00
2、报名地址:
现场报名地址:沈阳师范大学,沈北新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网上报名材料投递邮箱:zhisen1311@163.com
3、报名要求:
往届毕业生报名上传材料(全部扫描成图片上传):
(1)本人填写的《大东区教育系统编外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限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已考试通过未下证人员需提供网上备案截图;
(5)其他各种证书;
(6)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上传材料(全部扫描成图片上传):
(1)本人填写的《大东区教育系统编外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限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
4、资格审查:
依据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数额与招录岗位数额比为2:1。报名人员未满足2:1的比例,符合招录条件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同意调剂。
(二)面试、体检、政审。
1、面试
(1)基本功考核环节:为唱歌、舞蹈、绘画三项,时间为4分钟;(内容自行准备、自备音乐、自带一份绘画作品)
(2)说课环节:时间为3分钟;
(3)现场答辩环节:时间为3分钟。
疫情防控期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确保报名电话畅通。
2、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注:体检费自理
4、政审
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三)岗前培训
对公示期满人员由教育局各直属幼儿园负责组织本园教师队伍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共计30学时。
(四)签约上岗
岗前培训满30学时并达标人员,统一组织上岗。
五、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
1、往届毕业生:
首签合同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缴纳五险。
(1)试用期工资为1810元/月;
(2)试用期满后,工资总额根据幼儿园的工资方案及量化考核调整为2500元/月—4500元/月之间。
2、2021年应届毕业生:
(1)实习期间工资为1810元/月;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缺一不可)正式下发后,工资总额根据幼儿园的工资方案及量化考核调整为2500元/月—4500元/月之间。
(二)管理模式
大东区教育局各直属幼儿园负责本园教师队伍的岗前培训、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及考核等。
(三)合同签订
大东区教育局各直属幼儿园,委托辽宁智森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实习协议。派遣公司负责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以及处理劳动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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