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教师招考公告(200名)
2020年肃宁县劳务派遣制用工招考公告(一)
经政府招标采购,由我公司面向社会为肃宁县部分单位招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人数及岗位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县教育局招考200名、县公安局招考100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考岗位条件和待遇详见附件1。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具有与招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安局岗位身体条件具体要求为:身高170cm及以上;无纹身;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单侧裸眼视力高于4.8,单侧矫正视力高于5.0。教育局幼儿园教师岗位身体条件要求为:无纹身;无四肢残缺变形;无身体畸形;五官端正,面部无较大面积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无口吃、吐字不清、嘶哑、声带病变等妨碍发音影响教学的)。
(四)具有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1日。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
报名时间:1月11日9:00至1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1月11日9:00至1月16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考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7、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体能测试和笔试
(一)完成网上报名后,公安局岗位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测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时登录肃宁县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系统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自行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体能测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测试分为身体初测和体能测试。身体初测须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者才能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即:男子1000米跑(合格达标标准:5分钟)、10米×4往返跑(合格达标标准:14秒)、纵跳摸高(合格达标标准:2.5米)。体能测试项目三项须全部合格。体能测试项目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教育局岗位考生和体能测试合格的公安局岗位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时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系统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公安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用人数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教育局岗位按1:1.2、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按1:1、公安局其它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都进入证件审核程序。若某个岗位实际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肃宁县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系统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查询个人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五、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到肃宁县泽城路国宅小区南侧建设银行北侧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7-6126222)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证件审核表(附件2)、笔试准考证、按照招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为肃宁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为肃宁县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毕业证、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面试程序(其中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育类岗位考生不进行测评面试);未通过证件审核的取消招用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招用资格。
六、测评面试
1.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育类岗位考生不进行测评面试。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育类岗位考生采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仪表仪容、语言表达等内容;公安局其它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请及时关注、登录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测评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测评面试,因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用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组别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用计划。
3.测评面试结果及总成绩合成
教育局教师岗考生测评面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公安局其它岗位考生(除警务辅助人员岗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和笔试成绩(公安局除警务辅助人员岗外的其它岗位考生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按学历较高者、取得相应资格证较早者、退役军人(公安局岗)、警察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局岗)、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局岗)、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我公司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系统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公布。公安局岗位考生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局岗位考生按照教育部门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八、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人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凡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招用资格:曾因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有吸毒史的;公安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政治审查结论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教育局分别负责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九、公示
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在肃宁县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系统http://39.97.225.151:8888/login/2afa34c14d6b39a8、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招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用。
十、招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到期自然解约,表现优异者可视情况续签)。公开招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招用,不合格的,取消招用。
(二)根据岗位性质、专业要求实行差别工资待遇。除享受岗位工资、“五险”外无其它经济待遇。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用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按招考工作要求的程序和细节进行,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锦绣前程公司咨询电话:0317-612622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311-85088053、86660751
附件1:《肃宁县2020年招考劳务派遣用工岗位条件及待遇表》.xlsx
附件2:《肃宁县2020年招考劳务派遣用工证件审核表》.doc
肃宁县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