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葛店经开区补充招聘合同制幼师公告
为满足葛店经开区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受葛店中心学校委托,现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1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教师17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6.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7.执业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②持有在有效期内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持有合格证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已报考葛店经开区2024年幼师招考并被录用人员;
7.被列为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日(周一)上午9:00至2024年9月5日(周四)中午12:00期间提交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幼师资格证(以上三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表,现场资格审查。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规定时间内无体检合格结论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政审将全方位审查拟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湖北武东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大厅。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2:00,采取说课(7分钟)+才艺表演(3分钟,自备器材)。
(三)薪酬及用工形式
聘用幼儿园教师薪酬待遇标准为年人均4.8万元。后期将根据实际,按照不同学段的聘用情况实行梯级薪酬,在同一招聘学校的聘用教师根据“出工、出力、出绩”的工作原则实行考核发放,浮动取酬。
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其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费师范生若存在违约情形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如有报名疑问请致电:0711--591721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湖北省鄂州市人事人才科技研究中心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