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2018年湖北省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公告
2018年湖北省鄂州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招聘专业人才205名(以下简称“专项招聘”)、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59名(以下简称“特殊招聘”)。专项招聘与特殊招聘网上报名同步进行,面试分步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一)、《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1、专项招聘
全国重点大学(原“985”、“211”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市中医医院拓展院校详见《岗位表》)。
2、特殊招聘
海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鄂州中专、市特殊教育学校拓展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具有本科学历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聘用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其他待遇按照《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公开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专项招聘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本科生、加试笔试的研究生)或《报名登记表》(直接进入面试的研究生)。报名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网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index.aspx)。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7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8日17: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9:00至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报鄂州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
笔试费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50元。加试笔试的研究生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笔试《准考证》(本科生、加试笔试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直接进入面试的研究生)
②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入围资格,再根据笔试成绩依序递补。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依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依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根据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1:5比例从高分到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仅供排名用,不计入考生成绩。未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费,在面试前原路退回。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
(4)面试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50元。
3、考生成绩确定
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本科考生成绩为笔试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生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成绩。
(二)特殊招聘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网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EZ12333.cn/index.aspx)。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7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至5月8日17:00
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00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
3、面试
网上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成绩,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是否列为考察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把关,市委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
4、面试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用50元。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1.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序递补。
2.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且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招聘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研究生是否加试笔试,请5月9日至5月10日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凡需加试笔试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2、专项招聘报考以取得原“985”、“211”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含市中医医院拓展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注册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
5、咨询电话:《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咨询电话》(附件三);
6、招聘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附件:
一、《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二、《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三、《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咨询电话》.xlsx
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