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2020年第二次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化教育的稳定发展,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
三、招聘数量及编制性质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共计1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者须是新化户籍(含原籍)或配偶一方是新化户籍。
8.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当出现二代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以年龄大的为准)。取得中小学(中专)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缴满符合正常退休的15年最低社保年限。
9.报考者须取得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普师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0. 报考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按政策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即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了聘用资格实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或聘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参加应聘考试暂时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后,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本县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5.本县的编内教师和本县定向培养对象;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定于2020年12月8日前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hua.gov.cn,下同)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需登录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在首页点击“教师招聘报名”图标进行报名;也可以直接扫描本公示下方的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还可以通过手机搜索公众号“新化县阳光教育网”点击教师招聘 →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手机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2.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7日8:00—12月19日17:00。
3.上传材料。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上传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寸)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
报考者不是新化户籍,但配偶是新化户籍的,须提交结婚证和配偶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
须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5)教师资格证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上传教师资格证书。
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其中一项即可:
①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
②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6)其他证明材料(如姓名更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已办理违约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须提交能缴足15年社保年限的证明等)。
网上填写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4.网上初审。
时间:2020年12月17日8:00—2020年12月19日17:00。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不得再变更或修改报考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可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变更和修改报名信息。因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因上传资料不齐全、模糊不清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2)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亲笔签名并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交招聘单位审查。
(3)本次招聘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的通知、结果和有关事项,都将通过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告,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按要求配合进行。因考生没及时查看相关公示公告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在此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保持有效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或信息不畅通等导致无法联系考生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招聘教师过程中,新化县教育局和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6)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某学校某学科的参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为报考该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7日。考生请于考前三天到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各学校各学科面试人选,分学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学校该学科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某学校某学科的参考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入围对象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新化县阳光教育网”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4.面试时量:面试试讲每人限时10分钟。
5.面试内容:现行五年级秋季教材。
6.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小数点后第四位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处理。
(六)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分学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当同学科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年龄大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优先。进入资格复审的对象、复审时间、地点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新化县阳光教育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网上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新化县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
(2)身份证
(3)户口簿
报考者不是新化户籍,但配偶是新化户籍的,须提交结婚证和配偶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
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5)教师资格证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其中一项即可:
①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
②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6)其他证明材料(如姓名更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已办理违约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须提交能缴足15年社保年限的证明等)。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本人档案、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九)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阳光教育网”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方可异动,对未在所聘单位任教满5年要求流动的,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对象,引进后,按中共新化县委办公室、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18〕6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时开始,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新化县阳光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平台,查看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的通知和结果公示。因考生没及时查看招考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方案由新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教育系统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下载).docx
2.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下载).docx
4.考试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