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教师招聘实施方案(224名)
根据我县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化教育的稳定发展,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
三、招聘数量及编制性质
招聘教师共计 224 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职业中专招聘教师 26 名,新化一中招聘教师5名,其他高中学校招聘教师25名,初中学校招聘教师21名,小学招聘教师142名,县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5.报考职业中专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幼师专业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幼师专业(学前教育)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普师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或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新化一中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具有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商务、畜牧兽医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学校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学历;
7.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商务、畜牧兽医、旅游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6个学科可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学校其他学科的须取得与报考学科对口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与报考专业对口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英语过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 有吸毒、贩毒行为的;
4. 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5. 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 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7.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 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9. 本县的编内教师;
10.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定于2017年5月10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化县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21日至5月24日
(共4 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新化县教育局
联系人:孙文军 0738-3221809
4.报名要求:
(1)报考必须是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考核时务必提交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对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提供受理教师资格证的单位证明方可报名,考核时务必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英语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2)本次招聘教师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职业中专、新化一中、其他高中、初中、小学五个层次的各学科(见附件1-6)。本次招聘教师报考时分层次(职业中专、新化一中、其他高中、初中、小学)分学科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及要求
各层次各学科的报考人数与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招聘计划数之比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某层次某学科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紧缺学科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新化县人社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分层次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为报考该层次该学科的对应层次对应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0日。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到新化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各层次各学科面试人选分层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层次该学科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的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而出现1:1的某层次某学科,则相应核减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形式:幼儿园面试内容为展示“说、跳、弹、画、唱”五项技能,职业中专、新化一中、高中、初中、小学等学科的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音乐、体育除说课外,还要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项目),面试所用道具除钢琴和绘画用的8开图画纸外其余自带。
4.面试时量:幼儿园五项技能展示中的“画”(“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限时30分钟,其他技能展示限时5分钟;职业中专和中小学的说课每人限时10分钟,音乐技能展示限时5分钟,体育技能展示按国家关于体育考试项目的规定时量执行。
5.面试内容:幼儿园为现行大班教材,小学为现行五年级春季教材,初中为现行初中二年级春季教材(初中化学为现行初中三年级春季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春季教材,职业中专为现行职业中专一年级春季教材。
6.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报考幼儿园和音乐、体育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幼儿园技能展示分值为:说、唱、弹、跳、画分别各占面试成绩的20%;音乐、体育的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幼儿园和音乐、体育学科以外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层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同层次同学科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工作经历长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和网上查验考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真伪。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层次每个学科限递补一次。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的任教学校按各层次各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满3年,对未在所聘单位任教满3年要求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本次聘用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及时登录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招聘机构通知(公告)要求办理,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新化县教育局、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录聘通知书的通知后15天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录聘通知书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七)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八)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九)本招聘方案由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职业中专)》
2.《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新化一中)》
3.《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其他高中)》
4.《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初中)》
5.《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小学)》
6.《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幼儿园)》
7.《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8.《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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