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编制内招聘硕士人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05-0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编制内招聘硕士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做好2021年度面向社会编制内公开招聘硕士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我校拟面向社会编制内公开招聘硕士人员18人,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岗

9001386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以下

学生处

辅导员

9001387

15

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硕士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留学归国人员英语不作要求。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聘辅导员还需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在职人员报考辅导员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如具备具2年及以上高校管理、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及报名截至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应聘人员请登录安徽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https://zpjob.acabridge.cn/school/2946)进行报名,须在线注册并投递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应聘岗位须与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保持一致。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其中1个岗位投递有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含:《诚信承诺书》(附件2)、《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硕士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硕士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4)、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及业绩材料。在职人员应聘辅导员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暂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学生证)、共产党员证明(应聘辅导员还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包括:英语成绩单、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

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各用人单位对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知识结构等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提出考核名单。人事处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应聘考核对象。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人事处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核验以下材料原件,留相关材料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暂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学生证)、共产党员证明(应聘辅导员还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英语成绩单、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还需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应聘辅导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三)确定招考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实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岗位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方可领取准考证,并自行熟悉考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心理测评及专业测试(面试、主题班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及所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时间120分种,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数和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心理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学校安排下,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

(一)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为试讲和回答问题;应聘辅导员岗位为主题班会和回答问题。试讲和主题班会主要考察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操作

应聘辅导员需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在指定场地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任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应聘者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加权形成。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均按百分制记分,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

①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②辅导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占40%;

如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形成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直接淘汰。

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最后加权总成绩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

根据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应聘者与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由用人单位所在党组织负责实施,并成立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人事处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最终名单。

九、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老师

人事处网址:http://rsc.ahtcm.edu.cn

人事处邮箱:rczp@ahtcm.edu.cn

人事处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图书馆825室,邮编:230012,电话:0551-6812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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