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公告
青原区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区外引进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名额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名
三、引进对象
1.原籍为青原区人,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
2.青原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区外任教的子女,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
3.原籍为青原区人的在区外任教的配偶、青原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其子女在区外任教的配偶,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
4.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青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在区外任教的配偶及其子女申请调入青原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
四、引进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的在编在岗教师;
2.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与任教学段一致;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或省、市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
4.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五、引进教师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青原区教育体育局四楼406会议室(青原区正气路88号)
3.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书、配偶单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填写并递交《青原区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区教体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区外引进教师工作全过程。
(三)综合评价项目
(1)年度考核评价
优秀1.5分,合格1分。以2019、2020、2021、2022、2023年度考核得分总和为该项最终得分。(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原件)
(2)个人荣誉评价
①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为8分,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先进个人为5分,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县(区)政府、市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3)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在教育部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分、8分、6分;
②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③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在市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④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在县(区)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四)综合评价计分
根据综合评价计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任教时间长的优先,如果任教时间相同则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高者优先,如果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引进人选。
若区外选调高中教师方案未能足额完成26个名额的招录,其空缺名额将调剂到本绿色通道方案中,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造成的空岗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青原区面向区外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教学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确定调入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调入人员名单。
(九)调入
调入人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不服从分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动手续者取消调入资格。
(十)岗位安置及服务期限
1.安置原则: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在相应学段学校任教。原为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原则安排在城区任教,原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则安排在农村任教。
2.自主选岗原则:根据综合评价计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3.服务期限:引进教师须服从组织分配,与区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对违反引进教师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引进教师资格,影响恶劣的在五年内不准参加青原区的公开引进教师报考。
1.咨询电话:0796---8186075
2.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796-8182110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青原区面向区外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青原区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报名表》.docx
青原区面向区外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